近日,上海仲裁委员会就北京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某央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配套景观绿化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终局裁决,全面支持了我方核心主张,裁决该央企建设集团向园林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本案大部分鉴定费与仲裁费用。
北京胜植律师事务所周忠胜律师作为申请人园林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案件代理,历经四次庭审、两轮司法鉴定,精准把握建设工程结算争议的核心裁判规则,最终为当事人成功追回百万级欠付工程款,全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案件背景:总价下浮合同引结算争议,百万签证款遭拒付
2016年9月,园林公司与建设集团签订《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由园林公司承接案涉公租房小区景观绿化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下浮”,即按业主审定的结算总造价下浮固定比例作为最终结算价款,同时约定现场签证总额不得超过竣工结算造价的一定比例上限。
案涉工程于2017年下半年竣工验收合格,2020年中正式移交物业,缺陷责任期早已届满。但双方结算时,建设集团以“合同总价包干不调整、签证单存在签字瑕疵、签证超出比例限额”为由,拒绝支付十余份现场签证对应的新增工程款。双方协商未果,园林公司委托我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核心争议焦点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围绕三大核心争议展开多轮交锋:
- 合同外签证的结算规则:案涉现场签证对应的工程是否属于合同外新增内容,是否受“总价下浮不调整”条款约束,应否据实计入结算价款;
- 瑕疵签证的效力认定:部分签证单存在复制签名的形式瑕疵,能否作为结算依据,签证对应的施工事实是否真实发生;
- 签证总额上限的计算标准:合同约定的“竣工结算造价”基数如何确定,申请人主张的签证款是否超出比例限额。
此外,建设集团还提出付款条件未成就、应扣除水电费及罚款等多项抗辩,试图全面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三、我方代理策略与庭审突破
针对案件难点,我所律师团队制定了“事实打底、合同为据、精准突破”的代理策略,从三个维度构建完整的论证体系:
(一)突破“总价不调整”抗辩,界定新增工程属性
团队全面比对业主方《结算审核报告》与案涉签证单的施工内容,逐项举证证明签证对应的清障、土方外运、地面硬化等工程,未纳入业主与建设集团的结算范围,属于园林公司额外施工的合同外项目。
我们提出:“总价下浮不调整”仅适用于合同图纸范围内的工程,不能覆盖合同外新增施工内容;否则将导致承包人无偿施工,明显违背公平原则。该观点最终获得仲裁庭认可。
(二)结合鉴定结论,夯实签证的事实效力
针对建设集团提出的签证伪造抗辩,团队结合司法鉴定机构的笔迹鉴定意见逐一回应:
- 多份签证单上有建设集团现场负责人的亲笔书写签名,属于职务行为,代表公司对施工内容的确认;
- 部分人员签名为复制形成,系工程项目部的常规操作模式,不能以此否定工程实际施工的客观事实;
- 结合施工记录、移交资料等佐证材料,足以认定签证项下工程已实际完工,应当计入结算。
(三)精准测算比例限额,争取最大结算利益
针对签证总额比例上限的合同约定,建设集团主张以图纸内造价为基数计算限额,得出签证已足额覆盖、无需额外支付的结论。
我所律师结合合同整体结算体系,提出应当以包含已计费签证在内的总结算造价为基数计算比例上限,重新测算出可支持的额外签证额度。仲裁庭最终采纳了我方的计算逻辑,在限额范围内支持了园林公司的签证主张。
同时,团队明确举证案涉工程早已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届满,付款条件已完全成就;对于建设集团提出的扣款主张,指出其未提出仲裁反请求且无证据支撑,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该意见亦被仲裁庭采纳。
四、仲裁裁决结果
上海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作出终局裁决:
- 被申请人央企建设集团向申请人园林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对应利息;
- 本案笔迹鉴定费、造价鉴定费及仲裁费用,均由被申请人承担主要部分。
五、案件实务启示
本案作为典型的建设工程分包结算纠纷,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签证管理与结算维权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 总价包干/下浮合同不必然排除增项结算。若签证工程属于合同范围外的新增内容,即便合同约定总价不调整,施工方仍有权主张据实结算,企业切勿因合同表述直接放弃增项权利。
- 签证管理需兼顾形式与事实。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完善签证的签字、盖章流程,留存原件;若签证存在形式瑕疵,需配套留存施工日志、现场照片、沟通记录等事实证据,佐证工程实际发生,避免结算时被全盘否定。
- 比例限额条款需明确计算基数。签订合同时应对“签证总额上限”的计算基数、包含范围作出明确约定,避免结算时产生争议;维权时需结合合同整体结算规则,主张合理的计算标准。
六、律所结语
北京胜植律师事务所长期深耕建设工程与商事仲裁领域,在工程结算争议、工程款追索、合同效力纠纷、建设工程索赔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处理涉及多轮鉴定、多方主体、法律关系交叉的疑难复杂案件。
未来,我所将继续以专业的法律能力与精细化的办案态度,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全流程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化解工程结算风险,维护合法的财产权益。
(注:案件细节已作隐私处理,具体案情可联系律所详询)